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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February 02 黑色星期五今天很不幸,深绿阵营彻底击溃红 军,急挫一百多点,成功炮制出“中国十年牛市”的第一个黑色星期五。 最早的黑色星期五到现在已经整整138年了,而她恰好是其他“黑色星期*”的老祖宗,尽管她并非诞生在股市的泡沫之中。 故事是这样的:1869年,几乎是华尔街历史上最成功、最臭名昭著的投机家杰伊·古尔德(他在美国历史富豪排行榜上名列第八,J·P·摩根第23、比尔·盖茨第31)联同吉姆·菲斯克大规模炒卖黄金,到了9月24日(星期五),黄金价格指数已经从145点飙升到162点。那天中午,倔强的格兰特总统(他的回忆录已经成为美国文学经典著作)终于出手,下令纽约黄金分库抛售黄金。黄金价格于是直转急下。“仅在教堂钟声敲击12响的短暂时间里,黄金现价指数下跌25点”。由于星期五恰是耶酥的殉难日,于是有人用“黑色星期五”来指代这一事件,苦涩的“黑色”传统也就一直延续到现在。 当年的美国黄金市场,今天的中国股市,市场经济的规律横贯古今睥睨中外,只因人类的本性(行为?)实在太过相似。 希望这次车轮碾过之后,惊魂未定的幸存者能够痛定思痛,至少记住一句话:冲动是魔鬼。
联合 早报网:香港《南华 早报》透露,中国下令禁 止发行香港女作家章 诒和所著《伶人 往事》等八 部文学作品,并要对有关出 版社进行处 罚。 《南华 早报》报道指出,所禁作品都是知识分子对中国现代以及当代历史上大事的反思。 报道称,遭 禁的作 品除了章 诒 和的《伶人 往事》之外,还有从个人经历视角讲述辛 亥革 命到大跃 进的中国历史的《沧 桑》(作者晓 剑)、有关民 权 活 动人士姚 立 法经历的报告 文学《我 反对:一个人大 代表的参 政传奇》(作者朱 凌)、讲述解 放战争以来一个普通中国家庭经历的《一个 普通中国 人的家 族史》(作者国 亚)、《人民 日报》退休 编辑袁 鹰的回忆录《风 云 侧记——我在人 民 日报副 刊的岁月》、回顾50- 80年代中 国大事的历史 丛书《年 代 怀旧 丛书》(编者旷 晨)、讲述非 典疫情期间一名女子因钟情互联网而放弃作副 市长的情 人的《如 焉》(作者胡 发 云)和家属中国新 闻界幕后人情世故的《新 闻界》(作者朱 华 祥)。 《南华 早报》报道称,有关禁 书令由国 家新 闻出 版 总 署 副 署 长邬 书 林在上个星期的一次宣 传和出 版 工作 会 议上宣布,并在星 期四(1月 18日)得到一名负责管理出 版业的官 员的证实。 这个已经是旧闻了,今天碰到,还是忍不住贴了出来。据说当时邬 署 长冲着出 版社的人说:“早叫你们不要出那个人的 书了,你们居然还有胆子出!”“那个人”已经提出诉讼了,因为出 版 自 由是每个公 民的宪 法 权 利。他叫章 诒 和,中国头 号大 右 派 章 伯 钧的次女,他的另一本书叫做“往 事 并不 如烟”。文章好不好是一个问题,“我会继续写下去的”,又是一个问题。
贴得起劲,再来一个: 中纪 委、检 察院、公 安部对国家统 计局 局长 邱 晓华的住宅查抄长达10小时。在大厅吊灯罩内抄到两本护照,在油画框内抄到两本外 国入境签证,在睡床梦思床垫底层有85万美元现钞,都是百元面额,一百张一包用塑胶封好,在夹层书柜里有五百多本境外色 情书刊。更令人惊讶的是,邱 晓华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地用假名开的九个银行账户中,仅各种外汇就高达1700万美元等值,总共加起来,折合人民币约1.4亿元。 统计 局召开警示教育会议 通报对邱 晓 华处理决定 需要提醒一下的是:邱是长期负责上海GDP统计工作的,并且“从93年开始就有问题”。 November 08 信仰昨天下班的时候,和同事聊到信仰。 他说中国人太没有信仰了,所以什么事情都办不好。完全是出于浅薄的好辩情绪,我反对他的观点。 首先,中国人是有信仰的。伟大的马列毛邓胡主义就不用说了,全国上亿入门信徒;孔夫子复活了,还跑洋鬼子那去开分店;乡下原始宗教和佛道两家香火的鼎盛,也是我亲眼见到的。 其次,有信仰就是好事么?十字架上怨死的幽魂还在啜泣,十字军东征是谁的工具?就说最近,伊斯兰法居然在某些地方很受支持,里面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是这样的:一个女的如果被强奸,那么她要证明自己被强奸,必须请两个年长的男性证明其确实被强奸,否则即属诬告,女的要以通奸罪论处,男的依然可以逍遥法外。 再者,中国人即使有了信仰,也不见得就有什么好果子吃。白莲教、拜上帝会、常转大法……
我知道这些全属扯淡,以宏大叙事的证据反驳宏大叙事的命题,进而掩盖对真相的无知。就像不久前那篇“印度穷人不仇富”一样可耻。但中国人的道德危机,却也是真实而迫切的问题。 我们村不久前被逮捕了几个人,同时搜出的还有几把枪和一百多发子弹,外加一艘改装过的快艇。汕头警讯对他们的定性是黑社会团伙。可我回家听到,更多的不是谴责,而是同情甚至赞叹。 网络上那条交警查县委书记的专车被武装部长殴打的新闻这样记录那个交警最后的觉悟:“也许是我刚到地方工作……政治觉悟不高”。 一条“小姐培训班”的新闻里,那位年仅18岁却将很多女孩推进火坑的小女孩冷漠的说:“如果我有钱,我很自豪,我是小姐”。
这样的事例不知道还有多少。希望那些搞“和谐社会”的有人真正知道如何是好才好。 July 29 bokee.com动不动就打不开,可恶!前几天拉杂看了点东西,这两天忙得连扯谈的时间都没有。 1. 《财经》的副刊越办越多。如果说《金融实务》还是在传统领域的专题报道,《视觉》则体现出《财经》的人文关怀,而且办得确实还不错。平铺直叙的文字常常用淡淡的语调透露着深深的忧虑,只是图片的选择还未能像编辑定位的那样触动读者的视觉神经。 这一期有篇《前门人家》,讲老北京如何在莫名其妙的强制拆迁中迅速消亡。“鲜鱼口地区的居民们相继接到《崇文区前门东片地区解危排险工程公告》。名为解危排险,实行的是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公司直接进入各家各户,要整条胡同、整条胡同地把大家迁走”,“开发商将沿前三门大街建设回迁商务楼,把东区内的企业搬入回迁楼,然后把所有住户全部迁走。古三里河会被人工恢复,在现在的鲜鱼口地区将出现一个拥有800套四合院的超级豪宅区。四合院大小控制在200-800平方米,售价估计为1000万-5000万元”。原住户对于如此野蛮的拆迁公告显然无能为力,一位老人在日记里写道:“世居三代,面临搬迁,不胜感慨。工作42年,没享受过国家住房的优惠,此老屋又于1993年大修,不危不挤,一切方便。如今无奈面临变动,因逾古稀,遇此等事,不胜其烦……”。 类似的事情中国遍地都是。联系此前《物权法》的争论和中国财产保护制度的脆弱,不得不让人倾心于刚刚去世的“伟大的经济学异议者”J.K.加尔布雷思关于“抗衡力量”(countervailing power)的阐述:与其借助昂贵的政府来抑制市场垄断,不如借助经济利益当事人为捍卫自身利益而成立的各种抗衡力量。不幸中国的政府已经成为最大的、具有自身市场经济利益的超级垄断者,而中国目前的“各种抗衡力量”(按照加尔布雷思的说法,就是工会、居委会等组织)不得不在帮凶与牢狱二者间做着艰难的选择(当然更多的时候根本不用选择)。 他们宣称给你一个天堂,不过天堂也得遵循上帝的意志(不正是走出了伊甸园才有了人类自己的历史?)。或许言必称美国就如同“外国月亮更圆”一样荒谬可笑,但J.S.戈登在《美国商业故事》(THE BUSINESS OF AMERICA,又译《资本的冒险》,不妥)里讲述的一个个美国故事(不全是AMERICAN DREAM)确实让我体会到个人、私产的尊严、价值和效率(该书对戳穿当下美国大佬关于国际贸易的西洋镜同样有效,尽管它只是本普及读物)。
2. “胡温新政”近乎调侃,“法治中国”却是众人的期盼。 据说现在又是新一轮的立法高潮,许多关乎民众利益的法律还在慢慢研讨,等待“时机成熟”,一部关于信息管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浮出水面,立法进度快得一些条款甚至来不及让草案组的专家进行审议。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真是古老的智慧,我们并不惊诧于该草案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七条第五款的中国特色,只是在听了国务院法制办人员轻描淡写的解释后,我们实在无法想象头上这片大黑暗何时才能真正散去:“这两个条款本来是细枝末节的东西,并不是这部法律的重要内容,即便没有或无论加入还是删除,都不会影响这部法律的制定(那为什么不马上删除,还要史无前例地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积极的解释?)……国务院个别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认为,应该增加约束媒体的内容,最终这样的意见反映在那两个条款里……其实我们还是认真考虑过的,觉得媒体不能擅自报道是潜规则,现在无非是把它放在台面上,没想到惹了这么大麻烦(我们也没想到,在21世纪把此种潜规则搬上台面居然还妄想不出麻烦,是时代错位还是真当中国识字人都是软蟹蠢蛋?)”
3. 多哈回合几近崩溃,评论家呼吁世人保留希望,大国的相互指责和强硬立场似乎并没有给任何人透露出些许微弱的曙光。 现实主义压倒一切,大国又开始“伟大的共谋”,安理会如弃儿般在沉默中等待死亡,联合国终将成为上个世纪的国联? 双边谈判与区域协作显然吸引了各国更多的精力,全球化呼声逐渐消退,最大的两个多边体制接连坍塌,“这个世界会更好吗”?
4. 一个粗浅的初步认识 高二时,一个师弟就跟我讲,他领会到小说才是文学的精华,散文不是。这几年对这话的认识是越来越深了。小说是文学的精华,诗歌是文字的幻境,散文在这个全民写作的年代已经变得连鸡肋都不如了。“美文”云者,不过王婆卖瓜,真正可以赋予散文以生命的,或许只有知识含量了吧,但那样子的东西还叫做散文么? December 06 声 明声 明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哈哈……没想到这句话说出来居然那么舒服,难怪难怪),本SPACE维护难度较大,经权量决定搬家,新地址为: 欢迎继续光临寒舍,蓬荜(多谢师姐)能否生辉就看大家赏不赏脸了。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新地址无须注册即可评论、留言! 当然,做人不能始乱终弃,今后我会视情况进行适当更新的。 读书人的无聊孟子的法律[i]
还是看《素痴集》,里面引用了《孟子》的一段话,借此对比中西文化,思考中国民族的前途。 桃应问,“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叟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孟子·尽心上篇》) 凡不迷信古圣人的,都会对孟子的回答很不满意,不仅逻辑上,就是道德上,这样的回答也是很成问题的。而要追究孟子的尴尬,应当把他还原到他的时代背景中。 为了便于输理,我们首先把孔子请出来看看。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篇》) 此间不难看出两点:关于“直”的判断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儿子作证其父之罪是被一些人赞许的,而且为当时的法律所认;孔子根据他的伦理观反对上述行为,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对不同意见者的微词。 在孔子的时代,社会虽然开始变革,但是各种思想还在相互交锋,在制度上似乎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结果。这一点从子产他们作刑书铸刑鼎所遇到的阻力就可说明。孔子的反对铸刑鼎,一般认为他主张运用法律神秘主义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但是也有人认为他是反对向法律这一高效率的统治手段施加僵硬的限制,从而使得统治者无法因时应变。[ii] 无论是哪个观点,法律无疑只是一种实现道德理想的工具。在孔子那里,只有目的(一种道德)与目的(另一种道德)的冲突,绝不会有目的(道德)与手段(法律)的冲突,因为作为手段的法律,在孔子看来是应当服从于道德目的的,把桃应的问题叫孔子解答,想必不至于跟孟子一样尴尬。 我们试把孟子与孔子放在一条水平线上,考察一下孟子如何对待道德与道德的冲突。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章句上》) 果然完全没有了开头那段的强词夺理。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孟子何以不得不向桃应作尴尬的回答。 孟子当然也是要运用法律来实现其道德的,但是不幸身处战国的他已经无法如孔子般轻描淡写地否定时人的做法,这时候的法律随着时代剧变,已经由附庸上升为一种相对固定的秩序,各国为了在残酷的竞争生存壮大,无不极力推进法律的施行[iii]。孟子终于无法摆脱时代的羁缚,不得不正视现实中强有力的法律,在孟子内心或许已经不自觉地认同了法律的稳定与权威性,于是就出现了法律与道德理想相冲突以至无法取舍的困境。[iv] 这种困境的圆满解决,乃在后来儒家的独尊,并由此建构起延绵两千年的法律系统。在这种系统里,道德如同太阳般荣耀,而法律(特别是其应用)也具备着难以想象的柔韧性,可以随时随地适应道德的不同需要。[v]
又:读梁治平《法意与人情·公法》,里面引用了一大堆《韩非子》的话来证明中国古代法的“去私性”。用法的去私性来解读中国固有的“公法”不同于西方的“公法”,从概念辨析上当然没有错,只是分析的时候完全没有表明中国法的特殊性(梁先生是很注重这一点的,可能是篇幅原因没有展开吧),所引的资料也仅限于《韩非子》,实在不能令人信服。不妄再凑一段,看看孟子是不是也有这种“去私”的法律观念。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獾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曰:“象不得有为于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此之谓也。”(《孟子·万章上》) 在这里,我们何尝看见半点去私的影子,简直是倡导“用私”!翻开舜的履历表,从耕于历山到崩于苍梧,完整地体现了儒家“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成长路径,对象的处置,孟子不会考虑到“公器私用”的不合理性(这“理”只是我们现在的道理罢了),他只是根据儒家的道德观塑造舜作为历史人格的私人道德而已。[vi]这时候所谓的公,只是私的无限放大而已,反倒是“私”(个人)成为社会、思想真正的逻辑原点和基础。所以要理解古代的“公法”观念,就应该尊重“差序格局”这一事实,进而输理其脉络,考察以个人为中心所荡开的波纹社会里,[vii]“公”为何物。
[i] 看了点书,下面的东西纯属瞎掰,虽然摆出来的样子很正经。手头除了张梁两本书,再没有别的可查看,文章的立足点都是想当然耳,吹吹风而已。 孟子受其他思想的影响十分巨大(当然还表现在其他地方,如《孟子》第一段受名家的影响显而易见)。由孔子而曾子,而孟子,而荀子,而韩非李斯,真的很有意思。
[ii] 我觉得两个观点都是可以成立的。神秘主义有其传统,像仓颉造字而鬼神哭,因为文字泄露了天机,何况孔子还有一句名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第二个说法的说服力也不小,沈家本就持这种观点,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差序格局》说,是在中国这个差序社会里,一切的普遍标准都不适用,一定要问清楚对象与本人关系后才能决定采用何种标准。孔子治国政绩斐然,应该是动用了一切手段来实现他的道德理想的。反对刑鼎,孔子本人的说法是:“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菟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iii] 如果说孔子还可以主张,或者在其掌权时随需要任意更改法律,那么孟子时代由于竞争的压力以及法家改革者的推进,已经非常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了(详李悝商鞅等的改革)。
[iv] 由于儒家对私人道德的强调,导致孟子把法律和道德混在了一起,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和西方(讲西方是因为我们正在学他,也是因为张先生文章里做了这种比较,但是应当看到西方在这方面也有过一段黑暗时期)解决此种冲突完全不同的故事。把道德和法律置于同一水平线上,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法律与道德的价值冲突问题,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西方由于划分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在法律和道德间留下了中间地带,借此缓和许多矛盾,虽然由此产生许多针锋相对的看法,大体上还能在争论中获得最基本的一致性。中国传统上没有这种缓冲,于是出现了用今天的眼光看来十分可笑的现象:一旦承认了法律的权威,当法律与道德冲突时,便不得不马上做出价值的判断,而且是在二者之间必舍其一,如果一定要两者都保全,只会跟孟子一样尴尬,最后糊里糊涂诡辩了事。
[v] 后来两千年里,不避讳是要入罪的,其他“不孝”罪如父母被杀而子孙私自和解皆要治以重刑,因为它们违反道德要求(现代法律普遍禁止自证其罪,或者免除亲属的证明义务,那是从现代“人性”着手,与中华法传统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期要求亲属作证,留作笑柄)。 张文就是结合开头引用的那一段,痛责中国法律传统中为亲讳为贤讳为尊者讳的三讳传统:“三讳主义是法律的最大仇敌。……给违法的行为以‘道德的支撑’……是法律的尊严的摧毁者”“我们不能容许再有超法律的道德……黑格尔全部哲学的最后结晶,就是把法律和道德合一。”痛责是没错的,开出的药方却有点问题,大概先生没有修习过法律一门吧。 关于中国这种十分突出的法律特性,我们看一些古代判例就很清楚。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体现了一个外国学者的惊奇。书在家里,没法引用一些有趣的资料。
写到这里,思维突然又发散出去了,发现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充分体会讼师的特殊地位。讼师与现代的律师不同,李敬泽把讼师的老祖宗邓析看作是“把法律带给民众并为此牺牲的人”,真是言重了,其号召忘记子产纪念邓析,更是文人的无聊。不可否认讼师的故事一般都很精彩,可是大多是文字游戏,与正义无关。他们的文字游戏为什么能玩得那么有现实效果?当然还是要归功于传统中国制造出来的良好环境:只要紧靠“义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生杀一任己意。仅举一例: 《异辞录》卷二收当时司法官吏奸案判词两则。古法,捉奸成双,格杀勿论,只是须在奸所登时捉获,否则不得引以为例。光绪间,粤中有本夫于妇随人逃后两年,踪迹得之于数百里外,因并杀之者。援例释罪,部员挑剔勿允。幕友改判词云:“窃负而逃,到处皆为奸所;久觅不获,乍见即系登时。”部员见而大赏之。立允其请。又,旧案中一女子在楼上,见墙外有小遗者(以阳示之),羞忿自尽死。官欲构其罪,难于无言语调戏,更非手足勾引。一老吏为批曰:“调戏虽无言语,勾引甚于手足。”乃定案。 这些看法,与讼师的人品学问无关,因为讼师毕竟是作为一种职业存在(但一个事实是,讼师实在说不上有什么职业操守,从邓析开始就是这样。自古国人多视讼师为社会祸害,不会没有根据,看讼师的故事,也是以取人钱财为人消灾一类居多)。我的意见是,如果我们要寻找把“把法律带给民众的人”(不论牺牲与否),就应当到外国找(如莫尔),或者在现代中国找(即二十年来为主张公民权利而无端入狱者,如前年周正毅那位辩护律师),他们才是我们现在所需要的良知。
[vi] 借此我们可以更好了解孟子不敢叫舜违反法律却一定要他固守孝道的另一层原因:做不了私人道德纯洁无暇的人,是不可能成为儒家彪炳古今的圣王的。要知道私人道德在儒家思想中具有至高的地位,所谓天下为公,那是墨子的呼唤。
[vii] 费孝通《乡土中国·差序格局》。
花半天写了这些字,晚上又拿书过来看,脸就开始发红,原来书上还有多资料都没用上。转念一想,反正借他人的话写点自己的意思而已,观点都有谬误,资料的残缺更不足提。所以还是斗胆贴了上来。
December 03 废话热闹与冷静
武大是寂寞怕了吧,于是最近就喧嚣了起来,从周长城到IAS,从刘道玉到谭家军,虽然多数做的都是枪靶子,至少也表明了自己还有被公众唾骂的资格。 这次中标的是周叶中,罪名与不久前的周长城一样,学术界最常见的瘟疫——剽窃。周长城是比较冤枉与倒霉的,因为他那本被控剽窃的书其实只是一本教科书,放眼中国,多少本教科书不是剽窃而成?以我本人的所见是没有。所以学校学术委员会把他定性为“不规范”,其实是很公允的,然而还是引来一阵阵嘘声。周叶中的事就麻烦一点,当事人王天成亲自出马,列举了36条罪证,证明周叶中与戴激涛合著的《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剽窃了他的作品。36条中,有一部分乃是公共知识,作为罪证恐怕证据力不足,不过其余各条,确确实实很有说服力,连周叶中都只能辩解说自己做的注释被出版社给删了。 凡是用过周叶中编的《宪法学》,大概都会赞赏的吧,如今的失节,实在叫人痛心。只是在责备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注意到造成此类事件的大背景更加叫人寒心。别的暂且不提,仅是本事件的一个细节,就已经足够我们深思:《共和主义之宪政解读》毫无疑问是刚刚撰写完成的,却已经顶着“法学名家经典系列丛书”的名义出版了。 大学也者,绝不会像公众所期许的那么高风亮节,当然也断不至沦落到论者诘骂般的不堪。有时候我们分不清希望与现实的差距,又没有足够的心理素养,自然不免时常刮噪起来。 我没有丝毫要帮他们开脱的意思,我想指明的,是目前我们所谓的公共论坛实在太不成熟:凡是激烈的负面批评,必能引起更激烈的共鸣,并且积累而成漫骂,所批判的对象越权威(有时候,其权威恰是附众漫骂者所给予的),越正统,越有背景,批判的轰动效应越是如此。壮大批判的声势以表达不满,以推动进步,自然是没有错,可是批判而流于无理性,那就是所有参与者的悲哀了。千夫所指,无病而死,那是有道德无理性的旧传统,应当为致力于建设公众论坛公共领域者所摒弃的,然而不然,今天它竟打着公众的旗号肆虐起来。究其原由,还是我们的批判者(始发者与附从者)尚缺乏必要的判断力与思维能力。因为缺乏判断力,我们放纵自己的情绪,盲目跟风,让情绪在公众论坛上形成一股股戾气,破坏有余而建设不足;由于缺乏思维能力,所以只追求宣泄的快感而忘却了理性的剖析,捉不住事物的命脉,也看不到光明的所在。 这种小愤青的行为消磨了多少上进的心灵!在不经意间扼杀了多少可能的进步!我们何不在这喧嚣的潮流中变换战斗的姿态,试做严默冷静的大愤青?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我们才能够真正拥有期待中的那个公共生活空间吧。 December 01 读书人的无聊一个时代的性质,可用其中感觉敏锐的青年的遭遇来量度。 ——张荫麟《读<南腔北调集>》
我们的时代
拉杂看了点书,张荫麟的《素痴集》。这书是新编的,倾心于《中国史纲》的我等了很久,终于可以看到许多张先生的文章了。关于此书,不久后我当写点小笔记,今天所要说的,只是阅读过程中很小很小的一点感想,其缘起,便是上引的《读<南腔北调集>》(集中用的名字是《鲁迅:最富于人性的文人》,我不知道编者为什么要把原题换成文中的第一句话)。 鲁迅,是我一向景仰的,虽然在我处的这个时代,他早已被拉下神坛,却更让我得以了解他的可爱。李敖的批评,我是很不屑的,尽管年轻的时候我也喜欢过李敖的文章。当周星驰被唤做星爷,他就进入了演艺的殿堂(还记得《喜剧之王》么),而李敖一旦成为大师,毫无疑问只是堕落的开始。突然又感慨起李敖,是两天前看到同学的博客对李敖的推崇,文中不可避免到沿着李大师的思路描述着李鲁对比论。我想李大师大概是混淆了专业的界限,刻意寻找对象宣泄他非同寻常的过量荷尔蒙。要知道一个人想找话说,总是可以扯出一大堆的,而且绝对可以讲得唾沫横飞,让下面或电视机前的受众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高中的时候,一个师弟跟我说他最近看了央视的电视散文,觉得那是将来文学发展的大方向。我跑回家跟踪了两天节目,那一个个镜头,配合着耳旁各种腔调的述说,确实让我沉醉了一番,但是画面取代了文字,声音扼杀了思考,感情的表达言情小说般庸俗了起来,于是第二个星期我就跑过去跟师弟说我并不赞同:电视散文称不上娱乐化了的文学,顶多算一种文学化了的娱乐;我不否认电视散文之类会流行起来,但是它所具有的那种感官冲击,在我看来总是对站在文字背后的思想的异化和剥离。今天我们的李大师正是借助这样的工具,挑拨着我们的神经,让大众在他的口水里意淫——他深知如何制造快感。 很不幸,我们的时代充斥着这种兽性的冲动,在DOWN主义的号召下鄙视一切所谓的价值追求。我们时代的“感觉敏锐的青年”?或许是由于生性的愚钝,我至今还没有怎么切身地感受到他们的存在,或者是他们已被娱乐的喧嚣湮灭?我更愿意接受的想法,是我们时代“感觉敏锐的青年”在朝夕变动的娱乐潮流中迷失了,自我否定了,消解了。那么,形式改变本质,手段毁灭目的,就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基调。 如果说值得庆幸的,那就是我们这个时代创造出了网络技术,给异端分子一个展示的园地,勉强维系着异端的权利。然而吊诡的是,这个自由的栖息地同时却在扭曲着自由的灵魂。它疏导着人群里的不满,变相压制着社会中的潜流,于是我们在网上看到喷发的激情,看到高扬的理性,却看不到那字句背后活生生的身影!每次看到各大小网站布满“儿童不宜”的内容,我甚至以最坏的心眼揣度管制者的心思,以为要利用网络上的声色犬马推行他们一贯的愚民政策。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因为管制者们居然宣言要禁止网络的匿名了。一开始我也是愤愤于他们的暴力,后来才渐渐想通,凡事有其弊必有其利,网络匿名不是民国的租界,大肆怂恿着不负责和冷箭的暗施,说不定乘着这个高压,反倒可以打扫战场,演绎一出真正的战斗。
做个备注,虽然和本文无关,却也可以看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点真相来。最近一期《财经》发文纪念胡耀邦诞辰90周年,讲胡耀邦推动农村改革,写到“要吃米,找万里”就嘎然而止,后面的“要吃粮,找紫阳”被刻意截去,只用“四川”字样替代。真不知致力于思想解放的胡耀邦在天之灵作何感想。
November 29 废话感谢阿猫。我上不了MSN,以后要麻烦猫哥帮我上传这些东西了。
邂逅
挂QQ也终于有好处了。昨天晚上陪室友出去买衣服,回来才发现有位高中同学要和我聊天。当时他已经下线了吧,只有荧幕还显示他在轻唤着我的名字。 人有时候很奇怪,一个久违的身影,居然可以牵动你内心蕴藏的所有冲动。同班的我们,虽然有着相同的爱好,却很少交流,他说他最喜欢青年毛泽东,因为毛泽东诗词不断感动着他,每一次交谈,我都觉得他在极力培养幽默感,也或许是在用我不熟悉的方式表达着他的幽默。不管怎样,片言只语,毕竟经不住岁月的冲刷,向来标榜君子之交的我也常感怅然。 高三分班,从此我们没有任何联系,尽管我每次掰手指数人都会有他的一份。他考上湖南大学,依然在为心中的梦想奋斗,听同学说他以一人之力办了份报纸,我向着天空笑了笑,没脸自怜,动过打电话找他的念头,结果当然还是什么行动也没有。今天看他的博客http://zibeiting.bokee.com/index.html,文字老道,作文的风度和思想的深度更是喜人。大学四年,我活得窝囊,他活得潇洒。地利人和,仿佛全被他占据了,而性格决定一切,才是我最大的失败吧。 从小就容易自卑,今天不可避免地又自卑了一回,但心中始终充满着祝福。将来,我会找机会到广州和他共剪西窗的。
还没有老到可以说“男儿患功名之不立”的地步,这段时间却深陷进去,开始藐视自己,当年的慷慨激昂,正被雨打风吹去。我要流浪,却将自己套上沉重的枷锁。 November 22 读书人的无聊彼特·德鲁克的纪念(二)
终于看到了《财经》,果然还有汪丁丁的悼文。我想汪在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要比梁高那么一点点,不主流但特别吃香,出的随笔集是一本又一本,可见还是颇有行市的,有需求才有供给嘛。 汪原来搞的是数学,后来领域大为扩展,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研究的:数学、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文学乃至历史学等等等等。写起东西来很玄乎,我想这大概是他博的大名的基本原因。由于他名气“似乎”很大,一回国就被某名牌大学聘请了,哪知道这小子不写论文,天天泡在报纸杂志里当顾问写补白,典型的知道分子。那名牌大学也总算有点魄力,脑袋一甩就把小汪给解聘了。名人嘛,可不怕这一套,天下虽小,要找个落脚的地方还困难?旋即被另一名牌大学聘请了。照样不写论文写补白,天天上网,说要过上21世纪知识分子的生活,弄得同校的老师大呼上当,说学校这笔生意亏大了,然而那名校虽然施加了些许压力,基本上还是顺其自然,于是就有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美名。这样的知道分子也确实不好评价,看看学生那股激情拥戴的热乎劲,你还能要求什么呢。
汪文开头就说:“我不写其他人写过的故事”,这是作风问题,你千万不要当真。文章虽短,却只有两句话是他自己的。其一是开头提出“德鲁克主义”这个新名词。以我贫乏的所见,确实没有人用过这个名词,然而也仅仅是个名词而已。为什么要叫“德鲁克主义”?因为他太特别,找不出更好的词来概括,只好自己生造一个,道理和老子的“强为之名”是一样的。他为什么特别?哦,不,“德鲁克的思想与见解,不算是特别地与众不同,似乎与他在管理学界享有的崇高声誉不成比例。但我认为这不是事实。德鲁克有这样一种能力,他可以把人们反复阐述而不能解释清楚的复杂感受,用极平实极清晰极深切的文字表达出来”,把一位不世出的管理思想大师看成说书的了。我不否认文字技巧的重要性,可是一旦把“思想与见解”剥离开去,“德鲁克主义”还剩下些什么?所以说博得大名者,必好作惊人之论,不要当真,不要当真。不过拿这样的玄乎来和他以前那条比股指曲线还要曲折离奇的“有时向上的需求曲线”相比,不啻小巫之于大巫,看来创造力真的和年龄成反比。 至于第二句话,稍微提一下就可以了,那就是他把德鲁克和哈耶克并排了起来,作为影响他本人的两大巨擘。或许这是由衷之言,他以前出过一本书,书名就套用德鲁克的一句话,叫“自由人的自由联合”。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文化英雄,你也可以尝试选出几个。 November 19 读书人的无聊彼特·德鲁克的纪念
大师中的大师走了,奇怪国内媒体怎么还没有人来写写他的感觉和回忆。但我并不着急,因为肯定会有的。果不其然,那个最喜欢写东西的梁小民终于以经济学家的身份来哀悼他的半个同行 (“我的专业是经济学,但由于经常向企业家讲授“管理经济学”和其他专题,也常读德鲁克先生的书,并为之折服”)。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1117/jj/gd/200511170037.asp 说实话,梁小民这三个字可以让你非条件反射地想起公式化的套路。所谓著作不可不谓等身,而实在不名一文的批语用到他身上,那绝对不是谦虚的客气话。 看看这篇悼文,通篇的思路和语言都非常有中国特色。从开头回顾主人公的突出贡献开始,就把活生生的大师——每5年重读一遍莎翁全集的智者——给写死了,那句“据说,有人问他,他的哪一本书最好,他总回答下一本”让我想到了球王贝利 (去年,在《福布斯》杂志的一篇访问中德鲁克被问到,在他漫长的写作生涯中,有没有什么希望做而还没有做的事,德鲁克说:“是的,相当多。我本应该写出许多更好的书,我最好的一本书应该叫做《管理缺失》,但很遗憾我还没有写出来。” http://news.cbbn.net/caijing/2005-11-15/NA201742.htm ),更叫人恶心的“德鲁克先生对中国人民满怀深情”跟着就来,梁子的套路实在不怎么高明。 我想如果我们要哀悼德鲁克,不如看看 http://www.ftchinese.com/sc/story.jsp?id=001001691,看看他的著作书目,如果你还有时间而且感兴趣,德鲁克的书够你看上一年了。 我不知道《南方周末》为什么要刊登这些不痛不痒的文章,我只知道我自己就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来纪念德鲁克:大一时在报纸上看到他的一句话,“重要的行业不一定拥有大市场。人们经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混淆大和重要性这两个概念”。 November 17 废话养老保险改革
养老保险要改革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解读‘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政策时表示,为了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由于话题比较敏感,加上记者的含糊其辞,即刻招来网上骂声一片。于是就有辟谣者:“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养老司司长焦凯平表示……尽管职工个人账户的规模可能将降低至8%,但改革绝不会以牺牲职工待遇为代价,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
改革的起因,是个人账户“空账”,入不敷出,所以要在资金结构上做文章,要把个人帐户的一部分划到社会统筹去。考虑到空帐的两大原因,一个是基金管理不善,致使投资手段收益不高的同时,大量资金违规流失,或者被“借”去支持GDP的增长,或者落入某些硕鼠的口袋,二个大量公务人员(不一定是公务员吧)不交多领的事实已成惯例,分摊到老实人的帐户里,当然不能不赤字惊心。 改革的手段,并没有直接针对这些根本原因,也没有增加保险基金的收入,因为这样会明显提高公众负担,压力肯定很大,也并没有大张旗鼓说要减少支出,因为养老保险的特殊性让他们还不敢那么放肆,但是真的没有牺牲职工待遇(也就是隐蔽地节流)么?我们来看看。现行的制度是设立个人帐户,本人按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的“20%”中的“3%”以及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被保险人个人账户(即其总额占到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以上)。发放养老金的标准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改革之后(听说是06年1月1号开始实施)呢?由于原来由单位缴纳的“3%”不再放在个人账户,而是放在统筹基金部分,个人帐户就显然减少了企业为个人支付的“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的3%”,发放时“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的那一部分自然就要减少27.3%!亏得那些记者还分析出什么“首先,个人缴费不会因此增加或者减少;其次,“3%”随先前的17%一同放在统筹基金,未来将和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一同成为被保险人退休后养老金发放的来源。也就是说,此举对被保险人的利益没有任何损害。”要知道所谓的统筹基金可不是直接作为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发给被保险人,而是被用来统筹,用来调节,用来堵漏洞的。统筹填漏之计究竟能起什么作用,不得不令人怀疑。 同时更令人担忧的是,改革后我们的个人帐户能否真的充实起来?自从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多少法律、政策规范着它?到头来怎么样了呢?所谓的严重“空帐”难道是因为这3%放错了地方? 如果改革不可避免,我们赞成运用这摊到社会统筹的基金来支持扩大保险覆盖率,起点维持养老保险制度良性运转的作用,不要做坏制度的替死鬼,那么我们至少能够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中医说头痛医脚,可是神医华佗一见曹操,就认为除了切除肿瘤别无良法!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们是不是也要改变一下思路,不要让好好的脚也给腐烂掉了。 November 15 读书人的无聊读书散记
昨日散逛书店,深恨近年读书的不杂,以至读书的乐趣居然渐渐的消退。今天拿起一书,尝试驳杂的注解,看看自己脑子是否真的已经不大灵光。
选的这本书,是刚买的,叫《三生石上旧精魂》,作者叫白化文,名气不大,只是偶尔会在一些偏僻的角落遇见这个名字。内容很通俗,主要叙述我们日常接触的传统文化是如何由佛教等外来文化与本土智慧鼓荡而成的。十年前香港什么书局和中华书局出过一套“诗词坊”,也是小开本,收了一册《神魔国探奇》,讲神魔小说人物的由来和演变,与本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几年前把它送给了外甥女,不知道她是不是跟我一样感兴趣。
书里认为西游是佛家言,封神是道家言,此说比较传统,好理解,容易接受。几年前听一位师弟说有人出来翻案了,西游成了道家的炼丹法门,处处贬佛的封神反倒是佛门弟子恶意的调侃。他买过几本这方面的书,我没看过,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写下聊备八卦而已。
P5讲佛教似乎是婆罗门教的对立面或改良派。其实此事已经论定,现行的几大宗教都是孕育于其他宗教,由异端而发展来的。佛教渊源于婆罗门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同为犹太教的异端,而推动资本主义的新教毫无疑问是基督教的改良派,不过改造的力度不足以使其自开山门罢了。我家乡自古“淫祭祀”,把原始崇拜、祖宗信仰到道教佛儒全部网罗一尽,白莲教“弥勒佛一寐三千年”的传说至今潜伏民间,此外还有数不尽的土生神坻,只有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秉持一神论,改造难度太大,暂时难以本地化,虽然历史上我们产生了天主教传教士的第一批信徒。不过在隆都,当地人对天主教堂和道家圣庙并肩而立的奇特现象早已见怪不怪了。
P27引敦煌书卷《忏悔灭罪<金光明经>传》,描述地狱审判的情景。传中所记之事还是刑事犯罪的分子较大,而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是阎王因为一造缺席,“既无执对,偏词不可悬信”,便把犯罪分子“再归生道”,可见当时庭审制度颇倾向弹劾式。我国秦汉以至明清在告诉制度上大致相同,被害人告诉、其他知情人告诉、官吏举发、犯罪人自首,都是司法机关开始审理刑事案件的缘由,而审判机关发现犯罪直接进行纠问,则是在隋唐以后才发展起来的。我国古代民刑不分,是某些书本偏执的说法,至少诉讼制度就不是如此。
P33追溯金刚力士的发展变化,由一变二,由张嘴闭嘴的形象引申为“阿”“吽”两个带有神秘色彩的音符:“阿是吐声权舆,一心舒遍,弥纶法界;吽是吸声条末,卷缩尘刹,摄藏一念”、“恒河万德,莫不包括此二音两字”。作者嫌他说得玄乎,以为不如后来彻底汉化的哼哈二将。其实在中国相术里,就有听音辨声的一套,曾国藩的《冰鉴》有云:“人之声音,犹天地之气,轻清上浮,重浊下坠。始于丹田,发于喉,转于舌,辨于齿,出于唇,实与五音相配。取其自成一家,不必-一合调,闻声相思,其人斯在,宁必一见决英雄哉!声主"张",寻发处见;音主"敛",寻歇处见。辨声之法,必辨喜怒哀乐;喜如折竹,怒如阴雷起地,哀如击薄冰,乐如雪舞风前,大概以"轻清"为上。声雄者,如钟则贵,如锣则贱;声雌者,如雉鸣则贵,如蛙鸣则贱。远听声雄,近听悠扬,起若乘风,止如拍琴,上上。"大言不张唇,细言不露齿",上也,出而不返,荒郊牛鸣。急而不达,深夜鼠嚼;或字句相联,喋喋利口;或齿喉隔断,喈喈混谈:市井之夫,何足比较?音者,声之余也,与声相去不远,此则从细曲中见耳。贫贱者有声无音,尖巧者有音无声,所谓"禽无声,兽无音"是也。凡人说话,是声散在前后左右者是也。开谈多含情,话终有余响,不唯雅人,兼称国土;口阔无溢出,舌尖无窕音,不唯实厚,兼获名高。”哼哈二将固然可爱,不幸玄乎却正是“文化”的所在。
看吉祥天、因陀罗等名,就想再看《天空战记》,日本鬼子密宗思想浓厚,动画片也有底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看《孔雀》全集。 因陀罗就是帝释天,原来的印度地区最高神,战神。后来地位逐步下降,佛教里虽然还能统领诸天,却只能给如来执拂。到《天空战记》里一滑而为八部天龙的老师(雷帝)。其实每个传说的神坻都免不了这样的命运,后来居上是人类传说演化普遍的规律。
P79说龙。在中国,龙虽神物,终属禽兽,神神鬼鬼占据了历史的天空,主角个个是人。“龙的传人”一说不知起于何时,司雨龙王起源更晚,当属南亚传入。《河殇》在80年代引起轰动,在我看来却只不过是新中国文化的青春期躁动。古史辩的结论固然粗陋,作为一种方法论,实在需要继续推广,总在虚构的历史中打转,实在是许多研究者的悲哀。 龙女传说,由原来的五大障碍(生时、死时、淫时、嗔时、睡时“不能隐身”)发展到后来的无大障碍,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善良愿望,也为后来的鬼狐故事克服了先天困难。
P169如意一变而为“不求人”。喜欢“不求人”,虽然常见,却是我爸亲自教我的一个名词。
平日看电视,得道高僧锡杖威严,让人一见即生景仰。书209页记述锡杖由来,竟是乞食工具,盖因无声入室或敲门打板皆不受施主欢迎,故制杖作声而为警觉也,乃至有为打狗棒者。尔后为法器,为智德杖,为大威仪,终成文化。
法轮常转,是信众的期望,白先生在226页护道心切,意思虽好,终归牵强,且和上一段明显冲突。为文须止其当止,一不割爱,便成败笔。 November 11 废话论武大高研的倒掉
听说,武汉大学里的IAS倒掉了,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但我却见过未倒的IAS,局局促促委身于破落的出版社大楼里面,落山的太阳照着这些四近的地方,就是“夕阳之歌”,真景我也见过,有点凄怆,我以为。 然而一切武大机构的名目之中,我知道得最迟的却是这IAS。我的老师从来没跟我说,当今中国最主流的经济学就在这破房子里!有个叫做邹恒甫的人找来两样法宝,国际主流经济书主流学者,后来主流学者教出大批优秀的经济学学生,“比他们老师强上1000倍”,而原版教材也在校园里流传开来,虽然真正用的人不多。一帮土匪,老少齐上,出名无名的学棍,看见邹恒甫脸上有妖气,——凡在中国搞建设的人,脸上就有妖气的,但只有当土匪的人才看得出——便将他压在刘经南的法座下,学生、同志来要人,于是就“整顿改革”,“适应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了。总而言之,邹恒甫终于中了土匪们的计策,被变相驱逐出了他自己的园地。 大四的时候还听说过邹薇,当然不是邹恒甫的妹妹,因为得罪商院老不死的缘故,跑到IAS做政治的避难,可怜那帮经济系的学生,居然目送他们心中最好的老师融入“夕阳之歌”。如今IAS的不幸倒掉,这些人只怕是要仓皇出逃的吧。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飘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 ——闻一多《死水》
http://business.sohu.com/20051110/n240697624.shtml http://business.sohu.com/20051110/n240697625.shtml
其实今天上来的主要目的,是在节日里留个纪念,纪念我团的茁壮成长,纪念团员们的渐渐老朽:节日快乐!! November 04 废话验血
下午没事做,跑出去照相,身份证出了新版本,照相馆的行政垄断却是一如既往。 既然跑出来,干脆到医院验一验血型,据说办户口的时候是需要这些资料的。按理说公司的第一次体检就应该把这些事情全做了的,事实上按照他们人事部的安排也确实是要做的,那天抽的血可不少,还交了30块钱! 哪知体检刚过,人事部的人就来找我,要我报上血型,因为“上次体检并没有验血型”,我老实巴交地“咨询”说那天你们的现场负责人叮嘱医生“这些大学生是要验血型”的话难道只是简单的气体外泻?谁知道那小子完全不讲君子风度,马上就耍出政客般的手腕:一你不要找借口(根据员工手册,他们要求我们:“DON’T SAY NO”),二你知不知道大家就等你一个人,难道你要看着因为你的缘故而让我们这个团体推迟办户口!“真的就差我一个?”“是的!那些不知道的,都随便写了一个给我。你就不能学学人家!”(员工手册:“MAKE A SUGGESTION”)小人难养,冷战3小时后,我选了个A。我说了我总是很老实。 这一次算是上班时间开小差。从挂号到交钱花了我10分钟,从抽血到出结果用了医生10秒钟:O型。 科学家说的,O型是人不为我我为人人的大公无私型,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听说O型的人很多,特别是在GD,所以不用做杞人之忧。
赌博
从验血说到赌博,好象不伦不类,不过在这个时代,什么东西都可以发生“必然的关系”,就跟前段时间讨论血型与营销能力的先天搭配一样。再八卦一点,打开一个算命的网站,说不定就有一大堆资料表明什么样血型的人乃是天生的赌棍。 之所以想到赌博,当然还有别的原因。昨天SOHU上不是有某人赌博自杀,其父怒砸赌具的新闻么?赌博在现代舆论里当然是丑陋的,不象《镜花缘》里打马吊还吟诗作对,以示风雅。结合实际情况来看,如六合彩之类的东西,自然祸害很大,网上曾经有幅六合彩出击图,用大大一个红箭头表示这股歪风邪气是怎样从粤东一下子蔓延到全国的。我在老家潮汕,经常听见六合彩造的孽,市场行情也完全成了昨夜开奖的阴晴计,但是听得更多的,还是六合彩种种荒谬的神奇:大仙、祖宗、鬼神、亲友、电视、梦境、人事乃至疯言疯语,无一不是“玄机”,熟人见面,话不过三句,就把十二生肖四十九码摆了个遍。其风之盛,或许只有所谓的“超女”差可比拟。前几天又听同学说现在六合彩这东西落伍了,大家都转向海南新兴的“七合彩”!全民娱乐,或许不是胡说八道的吧。 其实国家何尝就敢把赌博完全非法化呢?层出不穷的福彩,变着戏法的足彩,也牵动着不少人的心。大禹治水,疏而导之,也是颇符合现代经济学原理的,难处只在于这大众心理着实不好捉摸,疏而导之一不小心就成了挑之逗之引而诱之,于是乎合法的赌博也终于疯狂大众了。 按照R.J.希勒的看法,随着一系列赌博运动的勃兴,一个市场的文化以及各个领域的冒险精神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这当然不是什么创见,我们中国人早都知道赌徒是天底下最不怕死的无赖。不过应用到经济领域,好象便有一翻新景象。希勒借此研究美国股市“非理性繁荣”背后的大众心理,“虽不中,亦不远矣”。 可惜理论始终只是外国人的理论,我们自有我们的国情:一方面是非法合法赌博的轰轰烈烈,一方面却是沪市深市的冷冷清清,股市靠着政策救市勉强维持“最后的底线”,广大民众却激情响应赌场的号召,“就像股市一样,不过更快!” October 31 废话深圳一日
去深圳逛了一天,时间实在太短,都不敢告诉辉哥我在深圳,怕他麻烦,怕我安排不了,只有说一声不好意思。
DELLA说我的目的是买书,我无法否认,但也不全是如此:和阿烁一边吃牛肉火锅,一边回味当年五碗牛肉粉的壮举,何尝不是?和何骚、宁赫、雪霁、DELLA吃宁同学亲手做的饭菜(我好象吃了最多饭的)又何尝不是?只是到了下午确实太困,聊天的时候居然走神,连帅鹏的电话都听得不大真切。
书确实买的不多,都是些近乎休闲的。如果前天晚上找到陈椰,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听说他买了套老人装,不知道是不是彻底关掉手机修行起来了。
七本书里面,顾颉刚的《古史辩自序》不得不提。高中的时候有点看不起顾颉刚,那时候喜欢鲁迅,而鲁迅是嘲笑过这个鸟头先生的。到了大四不小心翻到他的《古史辩第一册》,就被他那洋洋洒洒的考据论证折服,现在早把里面的具体内容忘得一干二净,那阅读时的惊奇和快乐还是铭刻在了记忆深处。 这书是河北教育出版社“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中的一本,书前有著者的照片,一位沉毅睿智的老头。当年上邓论看录象,俞可平在里面露了一下脸,我就抱怨说怎么现在的学者长得都不怎么学者,一旁的DELLA马上就问我:“那你觉得学者应该长得怎样呢?”我无言以对。如果昨天早点看到这张照片(我在书店一看到这书就决定要买,所以只是看看书的装订有没有问题,也就没注意到),我会拿给她看,说:“就是这个样子!” 非常非常感谢雪霁,她送了这本书给我。
何骚说我SPACE上的东西质量严重下降,学不饱,才不足,安求其能千里也!呜呼,勉力而已矣。 October 29 废话失眠
时间过得很快,空间没有更新。
昨天晚上又起风了,宿舍的门还是一整夜都敞开着,抱着公司发下来的棉被,无论摆哪个姿势都很不舒服:我知道今晚要失眠了。 失眠并不是件愉快的事,因为我已经不在家里,没有书,没有音乐,甚至,没有茶。 我从不承认失眠会是喝茶的过错,虽然今天确实喝得有点多了。面对电脑的寂寞,天知道用什么才能够疏解。 外边的月色早被初起的秋风吹散。室友的手机响了。我在心里数兔子。我一圈圈转动眼珠。我听电排插里规则的振动……暗暗骂了句混蛋…… October 23 读书人的无聊散记3则
读黄裳《笔祸史谈丛》
前几天讲到文字狱,今天就搬出黄裳的《笔祸史谈丛》(北京出版社2004年重印,“大家小书”系列)。 文字狱之盛,莫过于有清一代,雍乾二朝尤其著者。黄先生是我心仪的作家,学识丰厚,更有珍贵藏书以为佐助,讲吕留良,讲钱名世,讲五朝注略,讲读书堂集,无不引人入胜。全书含后记共14篇文章,大多写于八十年代中期,正是浩劫过后中国思想界大反思的高潮,其所寓意,大抵借古以讽今,亦既黄宗英所谓“旧书新读”、“旧史新论”。黄先生毕竟是温良淳厚之人,措辞隐晦,把心中对书禁的不满和“读书无禁区”的期待写得有点淡然,一直到“后记”才表达得淋漓尽致,虽然在阅读过程中都不难体会。小子不免就要做一番荒谬的推测:黄先生当时是否还在忌惮笔祸的重演?
黄先生绝非苟且为文之人,不过书中也出现了前后矛盾之处。《查、陆、范》(P95)说:“范骧的儿子范韩所撰的《私史记事》……书名原是《史祸记事本末》……”,《谈禁书》(P120)则说:“……《私史记事》(……原题是《史祸记事本末》)……作者是范骧……”。前文写于1985年,较诸写于1979年的后文剖析该案更详细,而所征引的原文也足以证明该书作者确系范韩,或许这从另一侧面体现了在刚刚解禁的1979年,读书人要做点工作还是要受很大限制的。
附记:前几天看过一张书目,有位老先生也有本很有名的笔祸史专著,可惜当时没有记下来,转眼就忘了,以后遇到要好好看看。打电话给师兄,他推荐了几本书,有史景迁的《皇帝与秀才》,讲雍正与曾静的故事,估计对吕案的认知会有所帮助。
又是“势不两立”
上次说到对“势不两立”的体会,昨天又碰到了一个好例子。不过虽然原作者讲得动情,我却发现还是没有我的故事好听,倒是那两句对话很有些意思:
“会昌战后,陈赓对张国焘说,叶挺和钱大钧的战斗,是他所遇到的第一个恶战,比他两次参加东江战役的战况还要激烈。尤其是在会昌城下进行肉搏战的时候,双方作战的中下级干部,多是黄埔同学,他们不仅彼此认识,而且有很多是好朋友:在黄埔时,或同队同班;在军队时,或同营同连。现在竟成为国共两个阵营的人,在肉搏中,彼此叫着小名或诨名对骂。那边骂这边:‘中共为什么要造反?’这边骂那边:‘你们为什么要做反革命的走狗?’双方有些人一面像疯狗一样地混杀,一面又忍不住在那里暗掉眼泪。陈赓在前线目击此种情形,也为之心酸,但也只有硬着心肠喊杀,督促同志往前冲锋。”(余世存《非常道》之“在肉搏中呼喊你的名字”)
拍案良言之一
看想仔SPACE之广州记事,特抄录一桩案例,警示“有心人”:千万不要怀疑我们广大公安干警的办事能力和效率。 1990年6月26日晚9时许,叶学富独自一人到温州市望江路,在大榕树下石凳处遇见暗娼章某,遂主动与之搭讪,问明身份及嫖宿价格,并商量嫖宿地点。正准备前往时,被治安联防队员捉获。6月27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认定叶“嫖宿暗娼”,依法行政拘留十天。(案情详见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年第1辑)
下面几句是想在OY的SPACE上留的评论,结果老发不上去。昨天上雪霁的也一样,真叫我伤心。唯一可以弥补我过失的,就是我自己想把上面这些东西发在自己SPACE上也不可得!谢谢琦琦帮我 ^_^
哈哈。OY写东西什么时候这么溜了!可喜可贺啊。 关于废名的事我得纠正一下,免得别人说我教错,因为OY确实记错了。废名是苦雨斋四大弟子之一,有人说是之首,总之是周老二的弟子。汤一介太小了,做废名的弟子差不多,不过汤的老爹已经够强了,似乎用不着傍废名。至于废名的特长,肯定是写小说最有名的,他师傅就夸过,散文也写得好(他老师最擅长的),还研究新诗,出过一本讲义,好象我还买过,OY没有印象么?是“万有文库”的,现在肯定被我塞到哪个角落去了。他的研究佛学,不少人知道,也出过书,叫《阿赖耶识论》,喜欢圣斗士的同学对“阿赖耶识”四字肯定会有印象。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书应该有被收入北京出版社的“大家小书”再版的。我不知道有没有告诉过OY,因为他买的《废名文集》(这个名字OY应该没有记错)好象也没收入这方面的东西。October 20 读书人的无聊题记
今天终于看到一篇可以作为题记的文章,出自可爱老头黄永玉《比我老的老头》。讲的是五十年代黄永玉靠猎鸟改善家人生活,钱鍾书知道后感慨不已,说我没有永玉你那份野性,对这些谋生本领更是一窍不通,不过我可以给你开张猎鸟的书目。读书人的无聊,大概就是这样。
由我的普通话想起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普通话如何的不普通,刚来公司报到的时候,同事经常要求我“重复一下”。我一向认为此事微不足道,理直气壮地辩解说做为一个广东农民我的普通话实在还算过得去。 今天不小心看到一则读书笔记,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 “明祖通文义,固属天纵,然其初学问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亦已不少。《朝野异闻录》:三司卫所进表笺,皆令教官为之,当时以嫌疑见法者: 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作则垂宪’诛; 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以‘垂子孙而作则’诛; 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表,以‘仪则天下’诛; 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建中作则’诛; 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睿性生知’诛; 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圣德作则’诛; 陈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寿域千秋’诛; 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遥瞻帝扉’诛; 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以‘取法象魏’诛; 亳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宫赐宴笺,以‘式君父以班爵禄’诛; 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以‘体干法坤,藻饰太平’诛; 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诛。 盖‘则‘音嫌于’贼’也,‘生’嫌于’僧’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法坤‘嫌于’发髡’也,‘有道’嫌于‘有盗’也,‘藻饰太平’嫌于‘早失太平’也。” 如果朱元璋国文好一点,官话(估计和现在的普通话差异不止一点点)标一点,或许疑心就不会这么重,“诛”也就不会那么多了。现在政府大力推行普通话,相信文字狱不会再泛滥如昔。 赵翼对这段史实有自己的一番解读: “是时文字之祸,起于一言。时帝意右文(则抑武也),诸勋臣不平,上语之曰:‘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非偏也。’诸臣曰:‘但文人善讥讪,如张九四厚礼文儒,及请撰名,则曰士诚。’上曰:‘此名亦美。’曰:‘《孟子》有‘士诚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览天下章奏,动生疑忌,而文字之祸起云。” 所谓的“诸勋臣”当然是和皇帝老子一起打天下的那帮将领。在中国的传统里,文臣武将跟他们上朝时所站的方位一样,势不两立。 我是国庆回家才知道什么叫做势不两立的,因为我妈讲了个真实的故事。说是故事,其实年代并不久远,上世纪四十年代,人物也不传奇,我妈的远房叔祖。那时侯田地是真正的命根,地少人多,“三山六水一分地”,资源比较稀缺,交通也不方便,于是相临的村子都互有婚嫁,却不得不经常彼此武力争夺。妈妈的村子和隔壁村有一条堤坝连着,两村交界的地方恰好长着一棵虬曲的榕树,两村的男丁就在树下血腥地拼杀着。大胜的一方会把砍下的对方人头吊到那榕树上,炫耀和警告着来往行人,渐渐有了句童谣:“破布树,好吊柚”。那是一个下午吧,双方又手持利刃来到树下,年轻的叔祖正奋力挡挡砍砍,忽然一手挽到对方一个人的脖子,那人扭头大喊:“舅舅!是我!”叔祖说:“你也来。”手起刀落,破布吊柚。 今天这帮将领嫉妒起文臣们的走红,居然引经据典,把土匪头子说得疑心大发。且让我们看看《孟子》的原文,体会一下活在黄仁宇所说的日益完善的“文官制度”下的武将们是如何的手腕: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高子以告。曰:‘夫尹士恶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 “士诚小人也”,一翻译,就是“我真的是小人啊”。断章取义,本是文人的发明,武将不是老大粗,他们学会了姑苏慕容家的绝招,狠狠地戳穿了文人的西洋镜。 可惜文臣罹难以后,皇帝杀性已起,勋臣们终于也没有什么好下场。 October 17 废话车夫
母校名师谢某,话锋讥诮,出口成讽,三寸舌剑戮遍诸位同僚。而性甚惧内,尤忌人言。家有摩托一辆,自由夫人驾驶,每日接送。时辰一到,谢师必趋校门恭候,偕以同归。有久受其口舌之灾者,临窗远眺,见夫人徐徐而至,抚掌戏曰:车——夫来也! October 16 读书人的无聊笑忘江湖,多次联系你不上,猜测你在修炼,果然!加油加油。
抽空说点学习上的事。
冯象的《政法笔记》
第一次看冯象是在大二的图书馆,看的是现在所有说冯象的人都会提到的《木腿正义》。那时候阅历浅,还不知道他那么有名气,只感觉他是个怪人,写的都是怪文章,我花一个小时翻完那本200多页的小册子之后,留在记忆中的只有那本书粗糙的封面。 大三的时候跑去中南政法,一位初次见面的老乡书桌上放着的,正是当时新鲜出炉的《政法笔记》,外观设计比《木腿正义》高明许多,我却丝毫提不起看的兴趣,因为在《读书》上见识过一小部分,实在是不懂。好好的文学博士搞起法学研究,而且一弄还都是外国人的思维习惯,看了跟当年听李卓讲课一样莫名其妙。 再后来就听说这本我以为非常非常深奥的书居然是“普法读物”,而且被公认为“汉语法学随笔写作的典范”,我就开始惭愧得发誓绝对不去看这本有损我个人尊严的书:你说《取名用生僻自该不该管》是普法好文章我没有意见,你说《小头一硬,大头着粪》也普法我就绝对跟你急!故事都讲得不连贯,怎么的就典范普法了呢?还是法硕的刀客老实,跟我说他也觉得这书“不好懂”,于是我才有了拿起来翻一翻并且说几句闲话的理由。
所谓普法,我觉得首先是让大家接触一下法律,知道有法律这回事,也就是说搞的都是基础建设,至于对法律的批判应该是普法成功之后很久的事情了,毕竟老百姓大多没有那闲工夫。反观冯书充斥的批判意识,已经是比较高层次的反思,更多的切入到了法理学领域(我很赞同当年给我们讲法理学的那位女博士,她说法理学并不象课程表设置的那样是法学的基础,所以法学概论和法理学并不能混为一谈,法理学更多时候是对具体法学的升华和概括,偏向法哲学层面,当然反过来,它必然要批判现行法、指导以后的法律实践,属于彻底的专业范畴)。此其一。其二,冯博士洋墨水喝多了,写起文章来也满眼洋话,更可怕的是他还是研究BIBLE的,而且属于很突出的那一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跳跃和首尾的呼应方式自然大大的异于常人(我指的是平常的中国大陆人),以致勾引我们刀客张魂游四方。我没有任何贬损的意思,相反,我们得学着习惯这种思维方式,毕竟前沿理论大都是这种腔调的,只是觉得以此普法,对我们这些外行人来说,确实难理解了点。 面对上述两重难题,我只能避重就轻,谈谈自己似有所得的一两点,其他的确实超出了我目前的能力,不然在翻阅的时候也不会老想回宿舍睡觉去。
开头四篇是本书的灵魂所在,是骨架,也是作者阐述观点最为清晰有力的文章,其后的都是运用问题导向的办法结合具体情节给这付骨架添点血肉。归结起来,讲的主要是两个问题——法律价值与法律运行,或者也可以说是一个问题,那就是法治(都说已经上升到法理研究的高度了)。 故事刚开头,作者就义无返顾地宣布了自己的信念:“一旦地狱建成法治,下不下地狱便无所谓了”(《从前没有律师的时候》),且不管这句话可能——仅仅是可能——含有的隐喻和反讽,它已经奠定了我们即将看到的这个故事的基调。主角“法治”就在这背景音乐中登场了。虽然没有千呼万唤,却还是抱着琵琶半遮了面:为什么第二篇是《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而不是直截了当切入法治?因为“现代法治在本质上是一种用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掩饰实质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而且只有采用“权利——最好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语言,并且从此一有机会就一遍遍重复”才能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效能(《案子为什么难办》),那么一切只能从对“权利”的解说开始。 最基本的东西蕴涵着最深刻的哲理,权利是自然权利还是法律所赋予的?这问题各个流派不知争论了多久(洛克的《政府论》据说很好看,商务出版的那上下册也不厚,对于发掘“权利”,无疑是有益的),但是争论的最后,至少在实践上还是现实主义占了上风:权利的性质根源于时代的需要。国家和时代有时候就是根本矛盾的,因为国家是“机器”,而时代更像是掌握在我们手里。在我们这个时代,作者只是引用波斯纳的说法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权利是“推定享有保障而他人不得干涉的重要利益”(《腐败会不会成为权利》),而不是像同文引用的法院判决书(屈从于“国家需要”)一样把权利视为“法律赋予的”。作为普通民众,我们还是可以意识到后者的危险性,特别是在我们的权利本来就没有宪法保障的情况下(《它没有宪法》),尽管现在已经很少人把法律视为党和国家的政策工具(老邓无疑归属于这一类)。可惜冯象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深入下去,如果你手头有这本书,我建议你翻到第10页,开始体会作者是如何游刃有余地展开有关权利的讨论,然后又是如何的嘎然而止,留下一个烂尾巴让你心头隐隐发痛。 暂时搁下心头的不快,回到“法治”上面来。我们都知道关于法治最经典的定义来自两千多年前那位无所不知的亚里士多德:所谓法治,有两个缺一不可的要素,一是制定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一是所遵守的法律必须是制定完好的法律(也就是善法)。抱着这样的观点来看接下来的文章,我们就不难发现一个或许不是巧合的情况。 首先是法律的制定问题,拆开来理解,就是法律文本的制定与法律文本成为行为规范的问题(冯象就明显把而者区分开来了)。书里主要涉及两个层面:法律与政治、法律与道德(又都是法理学的)。 先看第一个。 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全书最出彩的一句话就是“法律是政治的晚礼服”(《正义的蒙眼布》,不知道是不是原创的)。这件晚礼服应该怎么穿,最好的靶子当然是我们的根本大法了,因为作者写文章的时候正赶上修宪和宪法司法化闹得如火如荼,不抓住这个软肋岂不可惜。关于宪法的制定,几乎所有的宪法教科书都会引述毛泽东的那段经典论述(当然后面都跟着很正面的评价。有的外国鬼子认为我们堂堂大中国表现出了惊人的历史传继性,因为一直到21世纪的关口,我们的“上层建筑”还是“酋长加祭司”的准原始模式,也就是说我们的领导人不辞劳苦,身兼数职,最有特色的就是只有一个脑袋可以充当“神喻”的制订者与解说者),冯象只是稍稍延伸了一下,就马上让你感受到了政治的压迫感:《它没宪法》(P24)摆出列宁定义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权力”!(记得不久前看过的那本唐德刚的书,已经忘记名字了,里面讲到毛与列宁的一个巨大差异就是列宁怎么说都还算是西方培养出来的法律专业人士,而毛一点现代法治意识也没有,今天再看此语,背脊即冒冷汗!),相比之下其他的行政权力对法律的冒犯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诚然,“宪法的‘成熟’,它的权威和稳定,在于……独立审查和广泛的公民参与”(《它没宪法》),但在害怕三权分立的氛围里,这两者离我们还不知道有多么遥远。所以本书的另外一大不足,就是在追究法理的时候,在探讨现实政治和法律关系的时候,却割断了二者更加本质的联系,在没有触动“统治技术”和政治权力分配困境的情况下,过高估计了法院所能扮演的角色,忽略了中国要赋予法院宪法审查和法律解释权所必须突破的重重障碍。(“Zhao Ziyang, an economic reformer who had protested against the use of force on Tiananmen Square demonstrators in 1989, remained under house arrest until his death in January 2005.” “At the 16th Party Congress in November 2002 Hu Jintao was named leader of the CCP and Wen Jiabao prime minister. Mr Hu, originally thought to be a potential reformer, has proved more authoritarian, slowing down economic reforms and cracking down on the press. Meanwhile, ordinary Chinese have increasingly taken to public protests, which the government quickly suppresses.”) 第二个问题。 法律从来都追随着道德而变化,因为原则上法律只能守护在道德的最底线,而所谓“自然法”、“习惯法”,更可以看做是道德着新装,于是道德的变化很自然(却不是很顺利)地推动着法律去改变原由的规则。所以我们在追求“法治”的时候,还不能忘却它前面的定语“现代”。“现代”是什么样的呢?冯象最看重的应该就是价值的多元化,多元价值可以说是个很热门的话题了,随便上下网就知道这世界变化快,但是这多元化的价值体系必然会造成原有权利的冲突(《案子为什么难办》)。“只要我们的法治是提倡或包容多元价值的,我们便拿不出任何正当合法而令自己信服的理由,去要求他人改变道德立场”(P43),进而只能要求法律采用一系列新的权利配置。其实权衡权利冲突本来就是法院审判的常态,特别是在本书论及的那几种民事案件中,很不幸的是这些案件往往到最后都得跑到那个空洞无力的太上皇面前去哭述,太上皇一撒手,“我们只有……道德立场的策略选择,以及支持这些立场和选择的社会力量之对比、倾轧、聚散”(P44)。同样糟糕的是价值取向经常是非理性的(但是你不能说人家“无理”),现代理性化的法律如何解决非理性的多元价值冲突,不禁要大打一个问号了。 进入法治的第二个层面,那就是对法律的遵守。从上面一路下来,感觉冯象对公权力主要是强调克制,虽然《性贿赂算不算贿赂》和《所多玛的末日》稍微提及了一下,不过前者讲的是政治对法律的愚弄,后者讲的是法律应当保持克制,都不是关注官员的守法,《县委书记的名誉权》算是一个具体的案例,但是它最后的结论(“中国民法引进‘公众人物’学说的困难……其直接原因,起于官员因特权身份和职务行为而承当的政治责任的淡化。但归根结底,却系于宪政观念的改造”)还是溯源到了法律的制定问题。所以这里提到的守法就成了很狭义的守法,暂时只讨论公民这一层次的守法问题。这可能是刻意安排的,因为老百姓在现在的环境下确实作为有限,关键的是上头的脸色。公民怎样才会守法?简单的可以归结成一句话,那就是对法律的信仰。冯象很突出信仰的力量,不知道和他的圣经研究有没有关系。看看《葛流帕福音——电邮五封》,感觉他写得比其他任何一篇都要认真、诚恳许多,或许和文体的变化也有关系吧。再追究一下,信仰的根源是什么?是希望,是上帝,是制订完善的法律。
注:三天前就写了上面那段话,不敢叫它出来见人,同学里有了法学专业人士,这篇小东西算是真正的班门弄斧。昨晚把冯书简略的回顾了一下,发现很多感觉都和几天前第一次看的时候不一样,所以把这东西打出来,记录自己无知的冲动。还有两句多余的话:一、冯象认为法学本身不能提供象样的研究方法,建议大伙不要本科就读法律(《法学院往何处去》,后来在《南方周末》上给他侄子的信中再次强调),看来我们的刀客和SUNNY还真有先知之明,前途无量。二、作为正义蒙眼布的程序日益技术化甚至非道德化(《正义的蒙眼布》),法律人如何寻求良心(正义)的出路(《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 October 11 无题无题
书总是越看越晕,发现要写点读书笔记手头得有好多书,可是我现在除了电脑什么都没有。特别是不小心还听到贺卫方说那个冯象讲的是“后现代法学”!我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这现代怎么来个后法,看来是找错题目了。 刀客说贺的声音是很有磁性,而人又长得很讨女孩子喜欢的那种,再看看他在迎新大会上的调侃(讲什么“胡说”和“满请王朝北大荒”之类的东西),虽然不像那个糟糕的李老头那样媚俗,却实在是个娱乐人士。什么是“公共知识分子”?就是这种入得书房上得镜,装作谦虚猛吹牛的异数,因为学理不是谁都喜欢听的,牛却是大家都看得见的,于是社会进步往往也就这样给吹成功了。别的不说,就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那些东西,如果不是某位老师不小心轻轻吹了那么一下下,估计我们就不会发现外面原来还有那样的一个世界。 前两天把李敖北大演讲下下来看了。一向不喜欢嘴巴比河马还大的李先生,之所以看,完全是未能免俗,也是怕朋友提及时茫然不知所措。一如以往地失望,曾经号称斗士的李先生这次跑到大陆估计是来卖笑的,一直笑,不知所谓地笑,下面的人于是也跟着傻笑。北大的两位老大明显比下面坐着的见过世面,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守住了大陆最后的颜面。李先生事后跑去抱怨,“你为什么不笑?弄得我在上面好紧张”,听不见闵党是怎么回答的,实在可惜,如果他反问一句“你为什么老是要笑呢”(注意啦注意啦,请重复本句两次,“要笑”分别连读和断读……呵呵,你真的照做了?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周星星的台词就可以借给“中文古今中外第一人”:“其实……我是个演员”。好像后来SOHU还搞了个网上调查,问李先生是不是娱乐明星(还见过有的人还把高金素梅拉过来受罪,说他俩角色刚好互换了,真是无聊),居然还很少有人选!看来马列还要继续教(贺老师是主张不教的,而且在最高学府引来一阵疯狂的掌声),而且要狠狠地教,最起码也要学学人家“央视论坛”嘛,怎么都不“透过现象看本质”呢?至于博学的李先生的演讲内容,也不大好说,开始是含糊其辞地说他的老本钱“自由主义”,然后吹了一下自己的《北京法源寺》,最后就列了两张清单,摆阔。当然也不能完全抹杀这次讲演,套用陈平原对陈继儒的评价,叫典型的“有句无篇”,不知道是江郎才尽还是最近演戏实在演得太多太入戏的缘故。总之一场轰轰烈烈的玩笑之后,我们看到了一次很不出彩的“李敖有话说”,只是换了个地方,换了种方式,也换了张出场费的支票。
昨天宿舍同事说他高居LGEHZ下载排行榜第二位,不知道我下的那些书会不会让我也占据一个位置。其实那么多书哪有看啊,就是贪心,就是下载。
注:我虽然还没有把预告的东西写出来,不过真的没有任何“假装”的意思,何况根据管辖权原则,纽约州法院离我实在太过遥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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